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 |
选聘主体 | ******有限公司清算组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债务人情况 |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4-15,法定代表人为游明章,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U5HFH1B,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红心街21号,所属行业为农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竹种植;家禽、家畜养殖、收购和销售;淡水鱼养殖、收购和销售;餐饮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水果、蔬菜、花卉、盆景、野生中药材培育、种植和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储存、初加工和销售;酒类储存;农业观光旅游;石材销售。[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4)渝05强清163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对炎夏农业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估计,确定企业的清算财产价值,明细详见附件《关于公开选任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法院确定财产************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清算业务服务”项下对应的评估资质。 3.与炎夏农业公司(或称“债务人”)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评估机构的比选。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开标后中标机构需在三个工作日与清算组联系,尽快进场开展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出稿时间。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该服务为向强制清算中的债务人提供,清算组代清算企业聘请,服务费用依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支付,服务机构投标即认同评估费用将作为解散清算中的债务人清算费用进行清偿。如遇服务提供完毕后清算企业暂无财产可供支付的,需待清算企业有支付能力时得以支付,服务机构投标即视为投标机构同意自行承担清算企业无能力支付服务费用的风险及后果。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5-02-17 17:3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有限公司(******)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5〕渝炎夏农业强清公告第002号-关于公开选任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
202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