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面<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衡水市武邑县滏东排河生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衡水市武邑县滏东排河生态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滕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建设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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