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已全面开启,项目如下,如您的孩子符合条件,请与班主任联系进行申报。
一、秋季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中学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学生: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监测对象子女;
(2)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家庭学生;
(3)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4)孤残学生;
(5)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6)烈士子女;
(7)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根据要求助学金发放标准分为一档1250元、二档1000元、三档750元每学期。
3.申请材料: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认定申请表》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表》
(4)以上材料由学生向班主任领取,此外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以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
二、u201C三免u201D(即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减免)
1.资助对象:在我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满足如下条件:
(1)持有建档立卡手册学生家庭;
(2)农村低保户学生家庭;
(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注:符合以上u201C三免u201D条件的持证人一般是指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如因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的,持证人可以是祖父母。
2.资助标准:普通高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学费2************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申请材料
(1)持有建档立卡手册学生家庭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
(2)农村低保户学生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残疾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贫困证明;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提供证明;
(5)上述4项证明提供任一项即可,此外还需提供户口页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和学生页)以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对于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的,可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6)《建档立卡三免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学校评审-公示名单-发放或免除资金
四、受理申请时间:9月8日u20149月30日前。
五、如特殊情况需申请其他方面资助,可直接联系我校教育处。
六、咨询电话: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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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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