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卫生器材(第77包)项目结果公示
(2022-JQ02-W1214(77))
我部对通用卫生器材(第77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用卫生器材(第77包)
二、项目编号:2022-JQ02-W1214(77)
三、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 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手术灯 |
HFMED |
YD01-5 |
台 |
135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并安装到位(含首次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 |
采购项目完成采购后,由我方发至指定地点(全军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仓储机构),具体单位信息结合验收方式另行提供。 |
医疗器械 |
五、投标人名称、排序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118.1250 |
第1名 |
2 |
******有限公司 |
182.2500 |
第2名 |
3 |
******有限公司 |
236.9250 |
第3名 |
******委员会推荐******有限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为118.125万元。
六、预中标供应商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经济开发区开元路路南。
供应商对预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按照质疑要求将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材料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一并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且以上质疑材料原件务必于公示期内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方式:******、******(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联 系 人:谷助理
电 话:022-******1/ ******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