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食品物流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食品物流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原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水市食品物流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新区,衡水高铁南站铁路以北,站前路以东,东刘路以南。
2.3 项目概况:项目包括物流园建设工程和配套工程。其中:
(1)物流园区占地面积29020.49平方米(约合43.5亩)。
办公大厅、综合楼1栋,5层框架结构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647.26平方米。
配套服务楼1栋,6层框架结构建筑,计容建筑面积7071.44平方米。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1栋,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553.87平方米。
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1栋,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808.43平方米。
同时配建地下停车库6819.46平方米,其中含人防141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2435.67平方米,设置停车位197个,容积率 1.66,建筑密度42.81%,绿化率20.1%。
(2)配套道路
园区外部配套物流园配套规划站前路(东刘路-文昌西路),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50km/h,道路全长706.225m,红线宽度45m,建设范围包含东刘路、学中路两处交叉口。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优招标(******/),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优招标(******/)首页“客服中心”栏目;
4.3 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任意时间登陆优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具体流程请登录优招标(******/),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 (******/)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月22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监理大纲)分开制作,******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招标(******/)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信息
7.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 话:******
电子邮箱:******
7.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王凯翔 电 话:******
邮 编:100048 电子邮箱:******
7.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优招标(******),本项目平台使用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900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集团)
联系人: 丁一鸣
电 话: 031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王凯翔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