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深州市深州镇西王辛庄村、大榆林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8'31.17",北纬38°0'47.99"(E115.641992°、N38.013331°),占地面积96716.75m2******集团。该地块2024年以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联动监管程序》(冀环土壤〔2021〕358号)、《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四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办理由商业用地转变为商业、住宅用地的相关手续,故对2022-5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初步判断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保守起见,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共布设了10个土壤采样点,共检测土壤样品33个(含3个密码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为pH值、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共27项,为GB36600-2018中规定的27项必测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共11项,为GB36600-2018中规定的11项必测项)、氨氮(验证性选测)、石油烃(C10-C40)(验证性选测)、甲醛、农药类(17项,验证性选测)。调查结论认为,该地块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