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已由河北保定莲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审批局核字〔2025〕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2.2 建设地点: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内,东至南八里庄村,南至南八里庄村、西至永华大街、北至农研所路2.3 建设规模:项******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2******幼儿园2204.88m2,邻里中心2632.26m2,大门50.00m2,其他600.00m2;地下总建筑面积70207.85m2,包括地下车库50435.32m2,自行车库及储藏15752.42m2,邻里中心4020.11m2。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5 计划工期:30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互相兼任;(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6 09:00至2025-03-11 21: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吕先生0312-******异议提出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保定莲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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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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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科苑街 118 号 | 地址: | 保定市高开区鲁岗路125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51 |
联系人: | 吕先生 | 联系人: | 宋兆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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